▲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主任委员周红作主旨演讲。


新京报讯(记者迟道华)5月28日,第三届老龄产业发展论坛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新服务、新业态、新趋势:银发经济消费驱动老龄产业新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主任委员周红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周红表示,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我们国家在养老保险改革初期,即1991年国务院33号文件就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明确了养老保险改革的大方向。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立了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周红介绍,近一年多来,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五个方面取得了最新进展。一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稳健,参保人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待遇水平持续增长;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全国统筹,制度的公平统一性进一步增强;三是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充分考虑了各方面诉求;四是发展企业年金,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五是颁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周红看来,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了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仍然存在不足。


破解难点推动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发展

面对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难点、断点和堵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周红认为,具体而言,要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增加制度的弹性。

在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机制方面,要提高基金的征缴率,增加制度再分配功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还要继续完善,要合理地控制财政补贴的增速,优化累计结余上缴的模式,探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方面,要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率。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偏窄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尚未形成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


同时,也要继续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政策设计,还要探索多方面的金融产品的供给,适度放宽资金的领取条件,兼顾制度保障功能和体现制度的弹性。

周红认为,从国际经验看,推动第二支柱(企业个人共同缴费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计划)协同发展,对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和夯实养老财富储备,具有重要的作用。未来我国可以探索研究建立第二和第三支柱间的融通机制,促进积累型养老金的发展。


完善监管投资服务三大体系 夯实养老保险发展基础


为推动养老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周红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周红表示,需要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严格基金监督,维护基金安全。构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等违法行为,守牢社保基金安全底线。加强对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和个人养老金等的监管工作,不断健全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事件。


同时,完善基金投资体制。周红指出,各类养老保险基金,尤其是第二和第三支柱积累型养老金,具有存续期限长、基金规模大等特点,必须保证基金能够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养老保障功能,同时也能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回报来吸引更多人参加。为此,应稳步推进投资运营,有序扩大投资规模,研究完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和投资品种等政策规定,促进实现长期稳健增值目标。


此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周红强调,要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的综合服务功能。以信息化为基础,完善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不断提升社保的治理效能。研究优化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政策,简化程序手续,提高经办服务便捷化水平,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编辑 郑伟彬

校对 陈荻雁